惹火尤物與台灣經驗

18-12-04
惹火尤物與台灣經驗

再續。

有關廢物的問題,我們時常聽到會 "3R", Reduce (減少廢物),Reuse (重用),Recycle (循環再造)。 這 3R 其實也有理念和層次在內,用膠袋為例︰ 最高境界(reduce),在購物時自備購物袋,不用人家給的膠袋,就已經是減少廢物了 。 第二層 (reuse),將重過的膠袋重用。 第三層才是 recycle,膠袋用得破爛,用無可用才將之循環再造。 其實在 recycle 中,物件先要被清潔 、溶解、加工,工序多多,中間又是用了能源和產生污染,所以比起掉棄,recycle 只是略勝一籌矣。 3R 的慨念是想大家善用資源,減少掉棄(disposal),因為資源一放到焚化爐/堆填區之類的處理廢物的地方,就真是要永別我們,再用之(reuse)再變之(recycle)就永無機會了。

忘記了,減廢環保的最高境界是"滅慾",減卻消費,那時就真是「本來無一物,何處惹塵埃」。 不過,這當然是沒可能。

幻想是沒用,不如說說有什麼方法來減少廢物好了。 香港到現時為此還是用宣傳、勸化的方式來叫人減少產生廢物,回收也是一樣,全靠人們自律參與。 這方面,我們的鄰居台灣就積極進取多了。

管理商品包裝,她們的環保署就訂明特定貨品(如月餅、電腦軟件)包裝材料的使用限量,避免資源浪費,另一方面統一包裝的 format 後,將來回收時也有效率些。

在零售業,立法禁止無償給與膠袋給顧客,我在台灣的百貨公司也遇一回,抱著一大堆貨物來到收銀處,收銀姐姐就一件事是問你要不要購物袋,要的話就打單收你新台幣一圓,絕不手軟。


白冰冰與無袋派

處理家居廢物時,手法更新,她們推行「垃圾不落地」的政策,除了指定收垃圾的時間外,其餘時間不許將垃圾放在家外/街上。 另,家居垃圾要放在由政府發行有特定顏色標誌的垃圾袋內,這些垃圾袋需各政府購買,用另的垃圾袋包裹垃圾即屬違法。 這除了是「用者自付」原則外,還有是寓禁於徵,想用少點錢麼? 還請少點掉棄垃圾,或各自做好些回收的工作,可作回收的垃圾是豁免於"垃圾袋"的規範。

有一點有趣的東西,看漫畫《叮噹》,大雄媽媽時常也會叫大雄把舊報紙漫畫去回收,因為她聽到回收貨車發出的音樂,知道今天是回收日了。 在台灣也學了日本,一星期有一兩天,就有一輛回收垃圾的貨車駛在街頭,播著音樂提醒人們回收日來了,這事我就在台南的街頭見過,和《叮噹》中的場景一模一樣。

再有一個有趣的現象,在香港的公屋村,有些私人屋苑也有些服務,就是每月管理處都會提供免費的垃圾袋。 統一的垃圾袋出現,會不會就是引入台灣垃圾袋徵費的前期預備? 香港的情況有些特別,一開口要錢時必定引來鋪天蓋地的反對,所以遊戲規則可能是每月先給你一定數目的免費垃圾袋,用過了就請向政府購買,不是沒可能呀。

這究竟是陽謀? 陰謀? 定是我的被迫害性幻想? 我也想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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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

http://www.epa.gov.tw/H/exm/main-all.htm
限制過度包裝

http://www.epa.gov.tw/bag/index.htm
限制使用塑膠袋宣傳資料

http://waste24.epa.gov.tw/gw/
家居垃圾管理

Comments

Anonymous said…
" 除了指定收垃圾的時間外,其餘時間不許將垃圾放在家外/街上。"

台灣人可能普遍因家居與最就近的垃圾站距離遠,不會靜雞雞直接把垃圾亂棄在就近垃圾站的門外,但香港人呢,起碼我和我的家人仍有這樣做。唯有增加食環署人員的工作量和檢控 quota 吧。

" 另,家居垃圾要放在由政府發行有特定顏色標誌的垃圾袋內,這些垃圾袋需各政府購買,用另的垃圾袋包裹垃圾即屬違法。"

做冒牌假貨不是中華民族最強的民族工業嗎 ? 在台灣做假垃圾袋這門生意應有利可圖啊,除非向政府買垃圾袋的價錢台灣人都覺得很合理吧。

以我家人世代遺傳的家風,若實施強制用政府垃圾袋後,見到鄰居把垃圾袋放在門口又未封口,一定第一時間把自家的垃圾倒進人家的垃圾袋裡。若鄰居扔出的垃圾袋只是一半滿,我家一定把他的垃圾袋拿走,再把自己的垃圾塞滿它為止。
Anonymous said…
" 在零售業,立法禁止無償給與膠袋給顧客,我在台灣的百貨公司也遇一回,抱著一大堆貨物來到收銀處,收銀姐姐就一件事是問你要不要購物袋,要的話就打單收你新台幣一圓,絕不手軟。"

香港兩大超市據聞也試行這措施,但做法是倒轉的,即是我要主動問收銀姐姐我不要購物袋,那麼收銀姐姐才會從你的購物單據上回扣一角 ( 希望不止 ) 一個膠袋給你。

我家都是用超市膠袋做垃圾袋,所以從未問過收銀姐姐有無這回扣,而且光顧超市多年從未見過有人客問收銀姐姐取這回扣,可能與回扣價太低有關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