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張賬單的收款地點指的是同一個地方,是我兒時在柴灣白沙灣「臨時房屋區」的地址。 查「臨時房屋區」這個名稱在我腦海中有幾個不同叫法「徙置區」、「木屋區」亦可,正確名稱應是怎樣? 這待考。
兩組地址中可留意三件事,1) 出現了已經在地圖上找不到的地名「白沙灣 (Pak Sha Wan)」,2) 從英文中的 "Resite Area" 與 " Licensed Area",隱約地指出這裡是個「臨時的地方」,3) 裡面的 blk (block) 不是指一座樓的 building,而是 "area bounded by four streets in a town or suburb" 指一個被街道分割成的小區域,這用法現在應該較少見,它的 Rm 就是我們當時住的小木屋。 如想看當年「白沙灣」的模樣,可參考「柴灣誌」中較前期的文章。
按圖可看全張單
[caption id="" align="alignnone" width="450" caption="1981年香港電費單"][/caption]
[caption id="" align="alignnone" width="450" caption="1983年香港電話費單"][/captio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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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矮矮的房屋,跟入村的路平行排列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