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像說過,現在如果在香港發生致命的工業意外,勞工處都會在幾天內發出一份叫「職安警示」的東西。 這東西如由行內人看,會發現裡邊的都是罐頭資訊,提醒你要多留意一些一值都在的安全刊物、做好風險評估之類。 溫故知新是不會錯的,但這些資訊也不難自己找出來。
對比坊間不同媒體對工業意外的報導,勞工處是唯一可貼近意外的人物、地點、文件的單位。 其他不論什麼媒體,都是在門外看,道聽而塗說而已。 因此在「職安警示」中,我們起碼都可以知道工友的死因︰ 是跌死、電死、夾死,總要有個說法。 但,總有例外時。
死因明與不明 |
這單2021年11月在污水廠的死亡事故,打開文件,見到是簡單的一句:
原文 |
「四名工人在進行渠務管道維修工程時發生意外,導致一死三受傷。」,之後便沒有了。 當然,這類文件中已有多段「頭盔文」: 如「免責聲明」(哈!) 。 寫出來都是行禮如儀,究竟有沒有靈魂在內呢?
沒有靈魂也不是最差。 沒有說的比說了的更值得去思索,為什麼這樣說? 試看看當日的報紙報導,大家齊想想吧。
生命無價,安全第一。 真相也是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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