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山河一片紅

[caption id="attachment_1568" align="aligncenter" width="342" caption="全國山河一片紅"]全國山河一片紅[/caption]

是日出門,遠處有大聲公之聲,心中嘀咕道莫非「起錨號」又犯我區? 再行前些,果然又是政改的宣傳,但不是「起錨號」而是「超錯號」,長毛叫陣,毓民派傳單。

2012政改方案,「幸得」民主黨棄甲曳兵,全面投降,底線一改再改,623 通過應是毫無難度。 香港真有「全國山河一片紅」之嘆!

經廿三條一役,大家應該都知道什麼叫「魔鬼都在細節裡」的意義,當日爭拗點之一在「藍紙」與「白紙」草案,一切要先說明,後討論。 但不竟經驗教訓這東西是抵受不起時間考驗及利益誘惑,是次民主黨學民建聯之招數,先和政府暗通曲款,再來一個「成功爭取XXXX」,可算是機關算盡矣。

於我而言,實看不出白鴿黨之建議有可增加民主成份可言。 一,政府一談政改,必定祭出基本法及人大決議二項,而在關卡之前,實有很多的「改善空間」政府都避而不談,如可以在本地立法改變之「分組點票」、「重新分配功能組別議席」、「擴功能組別選民基礎」、「議員可提私人法案」等等。 政府有多大誠意一想便知。

二,「功能組別」本來是要代表某某專業或行業的利益 (或者是意見啦),區議會方案若是成功,其界別又是代表什麼呢﹖ 代表香港、九龍、新界的「不同利益」乎﹖

三曰,「區會組」是分給原本沒有「舊功能組別」票的市民來投,即將來人人都是「新功能組別」的選民,按政府的曲線解說就是擴大了「所有功能組別」的代表性,無端端給了它們一塊擋箭牌及遮羞布。 不是合理化 「功能組別」是什麼?

四曰,說「政改」的民主成份提高了,實言之尚早,回歸前述「魔鬼都在細節裡」,只要有候選人的篩選機制存在,政府及西環實有千千萬萬個條件去「候選」他們心目中的「當選人」。 未說清條件就輕言贊成,如非有幕後交易,便是智慧零蛋。 前者是誠信破產,出賣選民;後者是 too simple, sometime naive。

一個河蟹了的民主黨,在政治上和民協有什麼分別? 而在地區上又早已跟隨民建聯的「成功爭取」模式行事。 遠近高低都跟「民主」越走越遠。 最想不到民協原來才是政治先知,基哥廿年來的「辛酸」,於今有仁哥接棒了。 「泛民」怪不得被人戲稱「飯聞」,聞飯香生活作息,爭取民主,不過搵啖飯吃,why so serious?

不過你們搵飯吃之餘,也請看看我們的感受,你們的戲實在是屎,而表現亦令人作嘔。

放心,十一月的區議會選舉,我已定好打算了。

Comments

sekssdragon said…
小弟對於白鴿黨陣前轉軚, 亦有痛心疾首之感。但敢問樓主, 若堅持爭取盡快全面普選, 前路又應如何走下去? 中共不會在香港實行真民主之心, 已是昭然若揭。面對如此現實, 毫無議價能力的港人應如何自處??
方潤 said…
其他沒意見,只問一項﹕如果讓人人有份選功能組別議員就叫「合理化」功能組別,那麼泛民那幾位功能組別議員參選是否就「合理化」了功能組別﹖梁家傑去選特首是否「合理化」了小圈子選舉﹖立法會制度如此不公義,社民連還去參選,是否「合理化」了這個不公義的立法會﹖

還是最好泛民退出所有功能組別,於是我們就連「否決」也可以不用討論了﹖
rm501 said…
我跟親友曾經討論過這問題,首先為什麼要有「功能組別」,背後有的理念是維持「精英治港」,亦都是相信「精英治港」。 至於應如何界定那個界別是精英那個不是,這是另一個問題。

至於現有「功能組別」之「不合理」在那裡? 首先選民不具代表性 (即公司票問題),二是「劃分了的組別」過時與現今香港工商業分佈風馬牛不相及,三是分組點票。

坦白說,如果在相關行業內工作的所有人都有權投「功能組別」票 (或可以自行選擇代表自己的「功能組別」),我倒覺得「功能組別」是可以保留的。

於今民主黨的方案,著眼不是改革(如上述提的都未有觸及),反而是在增加席位,為保其民望江河日下之老大哥2012 可坐一回,哪為什麼要支持?
POTATO said…
博主既然認為『如果在相關行業內工作的所有人都有權投「功能組別」票 (或可以自行選擇代表自己的「功能組別」),我倒覺得「功能組別」是可以保留的』,據了解,梁愛詩也曾表示彭定康的新九組可以接受。自由黨也曾提議擴大現有功能組別的基礎。博主為何不見任何提議(包括對民主黨、普選聯和上述提及的政黨)。卻在中央現在接受了民主黨的方案,才陰謀論的派民主黨的不是。這對民主黨公平嗎?據了解,現在很多「民主」支持者都說不會再投民主黨一票,2012他的「老大哥」地位真的可保嗎? 博主是不是認為民建聯會過票給民主黨,以保老大哥地位?
方潤 said…
但閣下在正文才說﹕民主黨方案擴大了功能組別的代表性,就是合理化功能組別。現在又說(代表性高到)人人有份投就沒所謂,那即是「合理化功能組別」究竟是不是問題﹖
rm501 said…
我認為「功能組別」是有存在價值,但要取消它亦無不可。 而「功能組別」之價值在於如果它能真正反映業界訴求及促進經濟發展,現在立會所展現的「功能組別」就絕不是我認為合理的「功能組別」了。

民主黨方案之不濟,在於一是間選;二沒有提名權;三害怕政府以偏概全,用新5席區會組所謂之代表性強,作為保護傘,而避開談現有小圈子、公司票的「功能組別」改革。